2010年4月5日

抄襲到這種程度真叫人嘆為觀止

今天看到這篇說到groupon被俄國和中國抄襲的文章,讓停了幾天有點無力再寫blog的我相當來勁地,到groupon的網站和抄襲的網站拍個照,留做紀念。
雖然很多人都說,寫程式就是copy/paste,即便是文章也是抄來抄去,不過一般抄的人也會稍稍改一下,讓相似度剩個80%或50%或20%或10%,但是groupon被抄襲到這種程度,實在是很誇張,連背景圖或顏色都直接拷貝。第一張是groupon,第二張是中國抄襲的,第三張是俄國抄襲的。


看到這種抄襲每個人都會有不同的想法,有人覺得不恥,有人覺得這沒什麼,就像是購物網站,沒有人說只有第一個可以這樣賣,不過獲利模式不管是否有什麼限制,僅僅就版面而言,就是很明顯地違反著作權法,網路購物比的不只是價錢,信用與安全也是很重要的,有些人甚至認為信用和安全比價錢更重要,如果做生意的網站可以這麼明目張膽地這樣抄,消費者你敢買嗎?你覺得你的個人資料會不會被這樣的網站賣掉,有些網站確實是收集資料拿去賣錢或做其他用途,即使他們說他們不會賣你的資料,但是你相信嗎?消費者你覺得在這樣的網站買到的東西,品質有保證嗎?會不會收不到東西,還是拿到的是瑕疵品?
抄到這種程度,堪稱一奇,無論如何,要拍照紀念一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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